(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要作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模范守法,带头护法,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依托局系统法律顾问委员会专家资源,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局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内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内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4次。坚持学法与用法并重,各级领导干部年内参加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每年为本单位上法律宣讲课不少于1次。负责培训的部门要把法制课列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按照中组部的要求,定期开展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督促其认真学法、严格守法。
(三)提升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法制培训要求,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每月至少1次集体进行法律学习,每年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24学时。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特种设备监察队伍、许可证和认证监管执法队伍等岗位人员的法制培训,举行新进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考核。实施行政执法人员3年全员培训计划,要采取法律知识讲座、专技岗位培训、更新知识培训、执法证考试、执法业务研讨、优秀案卷评审和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狠抓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不懈地向广大执法人员宣传普及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复议、诉讼等方面的行政法律基本理论,提高执法人员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执法人员法律应用水平和调查取证能力。要加强行政执法经验交流工作,适时组织执法办案技巧和典型案例等方面的交流,全面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技巧。
(四)增强技术机构人员依法施检能力。加强对检验检测检定等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律教育,着力提高技术机构人员依法施检、确保数据公正的能力。加强对各类计量考评员的后续教育和考评实务培训,增强考评员自律意识。选取有代表性的计量检定项目,组织开展本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人员技能比赛。对计量检定人员开展新计量检定规程培训教育,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组织特种设备技术规范培训教育。着力加强食品等重点行业检测实验室、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检测人员的法制培训,对认证机构人员开展《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宣贯,强化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做到检验合法、程序规范、数据准确,促进检验检测检定机构健康发展。
(五)组织对生产企业进行质监法律培训。组织对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进行质监法制专题培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意识和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能力。组织质量标准专家服务队,深入区、县,义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技术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提供标准技术等方面的支持。通过为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提供岗位知识和综合素质培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积极向企业宣传相关质监法律法规,帮促企业练好内功。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宣贯培训,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加强对添加剂管理、出厂检验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鼓励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健全原材料进货验收制度、出厂检验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行动,以医院和眼镜店为重点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