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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的通知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的通知
(杭财预〔2011〕972号)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确保2011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财政决算会议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决算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财务决算工作是全年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是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活动的综合反映,也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一次检验,做好决算工作意义重大。各部门领导要一如既往重视和支持决算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范。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所属预算单位之间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建立一个分工合理、相互协作、运作顺畅、环环相扣的决算运作机制,确保决算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充分准备,夯实基础

  1.认真做好年终收支的清理。各有关单位要在认真核实年度预算调整变动情况的基础上,全面清理本年应收应支款项,及时核实结清拨借款项和各种往来账款,保证决算数据真实可靠,为全面准确地编制决算打好基础。

  2.严格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各行政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年末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对新增固定资产应及时入帐,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权限做好报批处置工作,确保年末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三)严肃纪律,规范决算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年度收支状况。应缴各项收入应当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将预算内收入转为其他收入。严格按照年初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年终突击花钱,年度结余资金要按规定办法操作执行。财政部门要做好对预算单位的决算业务指导,使决算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决算报表填报口径和填报要求,确保信息资料的全面完整和真实可靠。

  二、决算中的几项财务规定

  1.事业单位收支结余的计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经常性收支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

  2.指标结余的处理。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杭财预〔2011〕624号《关于印发杭州市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财政一般预算经费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单位当年的人员经费结余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收回后统筹安排使用;公用经费和经常性业务费结余资金的70%由财政部门收回后统筹安排使用;30%留给单位,用于补充下一年度的单位经费,但不得用于个人的奖励和福利。专户管理资金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其当年的结余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收回,下一年度重新安排使用。

  3.职工福利基金及事业基金的提取。年终,财政适当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可按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事业基金和福利基金的分配。事业单位其他资金的收支结余,按规定缴纳税费后,其余部分按以下原则分配:(1)津贴比例为30%的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为40%,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2)津贴比例为35~40%的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为45%,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3)津贴比例为45~50%的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为50%,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的职工福利基金列“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科目,同时转入“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核算;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的事业基金列“结余分配-事业基金”科目,同时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核算。职工福利基金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等。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事业单位收支差额和事业发展,编制新年度预算时,事业基金作为弥补事业单位收支差额和事业发展的来源编入部门预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凡财政或主管部门核定事业单位向财政或主管部门上缴收支结余(利润)的,均在专用基金分配前缴纳。

  4.截止日期。一是对于纳入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后简称“会计结算中心”)直接结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未纳入会计结算中心直接结报的事业单位,结报截止时间统一为12月26日12点,各单位结余资金由会计结算中心审核后按照不同的资金来源和预算科目分别交回。二是各专项资金支付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截止时间均为12月23日(非直接结报单位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截止时间均为12月20日)。

  三、关于账务处理

  1.关于小额帐户。纳入会计结算中心单位的小额账户年末余额为零,各单位应保证账户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请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011年12月26日之前保证小额账户的存款金额与会计结算中心小额账户账面数额相符,并由会计结算中心将小额账户资金统一划转回各单位相应的银行子户。

  2.关于往来款。各单位应严格按杭财结[2003]404号文件,加强单位往来款管理。各结报单位的暂付款借方余额清零。如不能清零,需及时分析成因,以确保暂付款借方余额及时结报或者收回。暂存款中有应缴财政专户款或历年基金、结余等资金应按有关规定上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或储存。

  四、决算报表报送时间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包括统一报表和补充报表)以及决算分析,基层单位于2012年1月13日前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初审汇总后,连同所属单位决算报表(电子版及一式二份纸质的报表),于2012年1月2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有关处室。

  在编制决算报表前,各单位需填报《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决算备案表》,于2012年1月6日前报财政部门备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2011年杭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决算备案表
  编报单位(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收 支 决 算行 政 事 业 单 位 收 支 决 算事 业、专 用 基 金 收 支 决 算 补   充   资   料
项目名称本 年 决 算项目名称本 年 决 算项目名称本 年 决 算 
单位申报数主管部门    审核数单位申报数主管部门    审核数单   位   申 报 数主管部门    审核数1、编制人数      人;在职人数      人;
   其中离岗退养      人;
一、上年结余  19、培训费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1、年初余额  2、离退休        人;
其中:专项结余  20、公务接待费  2、当年计提数     其中:离休      人;退休      人;
   21、专用材料费  3、本年支出数  3、津贴占工资构成比例      %;
二、收入合计  22、装备购置费  其中:弥补单位收支差额  4、年末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一)行政单位收入合计  23、劳务费  4、年末余额0.00 0.00 5、年末机动车辆   辆;
1、财政拨款收入  24、委托业务费  投资基金1、年初余额     其中小汽车     辆、摩托车     辆;
其中:专项经费  25、工会经费  2、当年计提数  6、本单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政府性基金收入  26、福利费  3、本年支出数     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
3、其他收入  27、其他交通费用  4、年末余额0.00 0.00        出租用房   平方米
(二)事业单位收入合计  28、其他  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1、年初余额     
1、财政补助收入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当年计提数     
其中:专项经费  28、离休费  3、本年支出数0.00 0.00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2、政府性基金收入  29、退休费  (1)福利设施支出     
3、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收入  30、退职(役)费  (2)集体福利支出     
4、经营收入  31、抚恤和生活补助  (3)其他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32、医疗费  4、年末余额0.00 0.00    
6、其他收入  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金  修购基金1、年初余额     
   33、住房补贴  2、当年计提数     
三、支出合计  其中:货币化分房缴款  3、本年支出数     
(一)人员支出  34、助学金  4、年末余额0.00 0.00    
1、基本工资  35、其他  医疗基金1、年初余额     
2、津贴补贴  (四)专项资金支出  2、当年计提数     
3、奖金  36、房屋建筑物购建费  3、本年支出数     
4、社会保障缴费  37、基础设施建设费  4、年末余额0.00 0.00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38、其他  住房基金1、年初余额     
5、绩效工资  四、收支结余  2、当年计提数     
6、其他  其中:专项结余  3、本年支出数     
(二)公用支出  (一)预算内结余缴回数  4、年末余额0.00 0.00    
6、办公费  其中:专项结余缴回数  其他基金1、年初余额     
7、印刷费  (二)政府性基金结余缴回数  2、当年计提数     
8、咨询费  其中:专项结余缴回数  3、本年支出数     
9、手续费  (三)其他资金结余  4、年末余额0.00 0.00    
10、水电费  其中:专项结余缴回数          
11、邮电费  五、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12、物业管理费  1、应缴所得税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应缴上级款          
14、差旅费    其中:应缴财政部门          
15、因公出国(境)费          应缴主管部门          
16、维修(护)费          其他应缴款        年      月      日
17、租赁费  3、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          
18、会议费  4、提取事业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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