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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主城区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主城区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2012〕22号)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主城区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2年主城区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主城区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的考核要求,根据我市创模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2012年对主城区尘污染开展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的各项规定和有关控尘技术规范得到落实、执法监管得到加强,主城区建筑工地消除尘污染问题,无积尘积泥的道路,无冒装撒漏的运渣车辆,无不规范的建材堆场和沙石码头,无超标排放烟粉尘的企业,主城区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治范围和时间

  (一)整治范围:主城九区及北部新区城区。

  (二)整治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12月31日。其中3月20日至5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重点整治阶段。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以《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有关扬尘控制技术规范为依据,重点进行以下整治:

  (一)整治运渣车辆冒装撒漏问题。

  一是市政部门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核发监管。要强化对运输车辆密闭装置的查验,并在许可中明确规定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和倾倒地点。凡是密闭装置不符合现有技术规范的,不予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二是市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渣车辆上路运输环节的执法检查,一经发现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行驶和倾倒、冒装撒漏、带泥上路的,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并禁止上路行驶。三是加快新型密闭运渣车辆的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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