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食药监安〔2012〕2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着力解决一些企业道德缺失等突出问题,倡导企业讲诚信、重质量的良好风尚,树立四川药品生产企业的良好形象,我局制定了《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12年起,通过三年的努力,逐步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的采集、评级、使用体系,企业自律信用管理和风险管理机制,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和宣传教育机制,形成部门推动、企业参与、中介评定、社会监督的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企业的行为规范,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打造“信用四川”、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和国务院、省政府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建设相关制度,规范企业信用建设活动,实现信用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以企业遵守药品法律法规、质量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状况征信为主要内容,整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认证检查、稽查办案等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信用档案和数据库,形成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三)加强评估体制建设。建立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标准,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消费者、社会知名人士、新闻单位人员为信用监督员,开展企业信用社会监督;建立企业信用咨询服务、分类监管的工作机制。促进信用评定和管理有序、规范进行。
(四)加强激励机制建设。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和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依照职责,制定配套制度和措施,褒奖诚信、惩戒失信。
三、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