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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的通知


  附件3:
  2011年度实验街道(乡镇)工作报告撰写说明

  1.有健全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已经形成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社区学校建设取得成效,基本符合标准化要求;居民教学点做到全覆盖,形成健全的社区教育培训实体网络,课程建设取得新成果。
  2.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类机构、团体、单位的资源为社区教育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社区内所有的教育、文化、科技、体育资源都能向社区居民开放,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的比例较高。
  3.街镇社区学校(成人学校)和教学点都能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有较好的培训效果。建有社区教育网站或者在街道(乡镇)门户网站中有专门的社区教育网页,能组织市民应用网络资源学习。
  4.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培训活动,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社区内各类人群的总体培训率达到70%以上。
  5.积极开展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形成相应的工作与创建制度,区域内参与创建工作的单位达到较高比例。积极组织各类主题学习活动,形成一定的特色和品牌,具有成熟的经验。
  6.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超过所在区县街道(乡镇)的平均水平,落实到位,做到逐年有所增长,并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有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具有一定专业化水平,能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人员队伍和师资队伍,有一支登记在册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
  7.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并形成特色。重视开展社区教育的探索与研究,积极参与市、区有关课题的研究,并有一定成果。注重将实验成果转化为工作制度和机制,推动工作发展,形成新的亮点与特色。
  8.社区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在社区文化建设等工作中成绩明显,提升了街道(乡镇)市民文明程度,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附件4:
  上海市2011年度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推荐名单汇总表

        区(县)

序号

推荐街道(乡镇)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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