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沪艾办〔2012〕0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2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2012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
2012年,本市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预防控制的各项措施,不断推进和深化艾滋病防治工作发展,进一步巩固本市遏制艾滋病上升的态势。
一、明确和实施本市“十二五”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与任务
1.组织制定和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十二五”行动计划目标和要求,明确本市“十二五”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策略和任务。各区县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市工作要求,组织制订和实施辖区和系统“十二五”艾滋病防治工作措施与要求。
二、进一步扩大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教育覆盖面
2.进一步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策宣讲力度,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团校的干部培训中开展有关艾滋病防治政策与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3.继续拓展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众艾滋病防治知识与政策的宣传与教育。按照国家工作要求,将宣传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纳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工作职责,加大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力度。
4.继续组织初中及以上学校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加强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保证课时落实和教学效果。
5.继续加强对农村居民、农民工、育龄妇女、出入境人员、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进一步提高知识知晓程度。
三、进一步扩大艾滋病有效干预措施覆盖面
6.进一步加强监测检测网络和能力建设。组织推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确证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本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和设置手术室、性病门诊的专科医疗机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设置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
7.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巩固和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高危干预工作模式,进一步扩大干预覆盖面,提高工作质量。推进、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性病艾滋病工作,在全市宾馆、饭店等公共、娱乐场所等进一步组织落实摆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售卖装置工作,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可及性;调研扩大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及在综合性医疗机构提供艾滋病综合医疗服务,为符合治疗标准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规范抗艾滋病病毒治疗。继续规范社区药物维持门诊治疗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综合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