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总结推广试点企业、试点城市经验,以集散、交易、储存、加工等环节为重点,坚持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
(五)规范管理,守法经营。在统一、完善的回收体系下,加强治安管理,有效防止非法交易、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废旧商品交易业良好的治安秩序。
三、工作目标
至2015年,建立起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以社区回收网络为基础,以集散中心为核心,以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具体目标:
(一)废旧商品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90%;
(二)城市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达到95%;
(三)社区规范化回收站点达到90%;
(四)废旧商品进入集散市场进行交易和集中处理达到90%。
四、重点任务
(一)抓好商品回收。努力提高废金属、废纸、废塑料、报废汽车及旧机电设备、废轮胎、废弃电子产品、废玻璃、废铅酸电池、废弃节能灯、废旧手机等主要废旧商品的回收率。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引导回收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经营规范的社区回收站(点),在社区每2000户修建一个废旧商品回收站(点),在医院、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附近,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规划,设置回收站点。积极探索乡镇废旧商品回收途径,实施垃圾分类回收,探索建立居民废旧商品分类收集制度。加强报废汽车拆解回收管理,提高回收拆解水平。
(二)提高分拣水平。加快废旧商品分拣处理企业技术升级改造,鼓励企业采用现代化分拣分选设备,实现精细化分拣处理,提升废旧商品分拣能力。至2015年,长春市建设5-8个、吉林市建设4-6个、其他中心城市建设1-2个在设备、设施方面符合环保及消防要求的专业化分拣加工中心,促进产需有效衔接,推进废旧商品回收加工一体化发展。
(三)完善集散市场。推广长春亿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吉林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建设的经验,至2015年,在全省建设一批废旧商品集散市场。各市(州)要依据当地废旧商品资源量合理确定市场数量,各县(市)至少建设1个市场。市场应由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构成,市场规划、设计及建设要符合环保、城建和消防安全等标准,具备完善的集散、交易、储存、信息发布、初加工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