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装、家纺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服装家纺自主品牌调查分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2〕124号)要求,现决定在本市服装、家纺行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请各企业积极参加调查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调查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是推进自主品牌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总结我国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编制和发布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年度发展报告,宣传知名品牌和优秀品牌企业,支持自主品牌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总结推广自主品牌创建的经验,进一步推进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发展,促进纺织工业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上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商标注册和使用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商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核准注册;
3.企业自主品牌产品有一定的市场销售业绩。
(二)企业上报材料
1.《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上报书》(以下简称《企业上报书》;简单介绍企业基本情况、自主品牌建设情况等。1000字以内)。
2.《服装家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表(2010年、2011年)》(以下简称《调查表》),本次调查要求上报2010年、2011年自主品牌建设有关数据和信息。
3.按照《调查表》填报说明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企业上报程序
1.网上填报。企业登录“中国纺织服装品牌网”(http://www.texbrand.org.cn),点击“品牌调查填报系统”,进入填报页面,阅读“企业网上填报操作指南”并注册(真实、有效填写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自主品牌名称等信息)。阅读“《企业调查表》填报说明”,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调查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调查表》。
2.书面材料。在“网上填报系统”页面下载上报材料封面和《企业上报书》,填写后打印,连同已打印的《调查表》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整套材料一式三份,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一般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封面须标明“服装/家纺”行业类别、报送单位及填报日期,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