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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信息安全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高附加值,能够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3.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应用基础,有较好的运营模式,具备良好的复制、推广价值,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息安全服务能力, 满足信息化建设对安全可控信息安全服务的需求。

  四、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工业集团(控股)公司及有关单位,按照支持原则和选项重点,推荐项目申报。并要求企业编制《2012年信息安全发展专项申请报告》(附件1)以及《信息安全发展专项申请表》(附件2)。

  2.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申请报告后附2010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非盈利性公益机构可不提交。

  3.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工业集团(控股)公司及有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经信委。各主管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项,滨海新区以功能区为单位计算推荐数量。上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3日。(电子版文件发送到lin_xuesong@126.com)

  项目申报表电子版请登陆www.tjeic.gov.cn下载。

  联系人:林雪松 电话:83608054

  附件:
  1.2012年信息安全发展专项申请报告
  2.信息安全发展专项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2信息安全发展专项申请报告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边界类项目    □  应用类项目       □     平台类项目       □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2012年 月 日

  信息安全发展专项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主要内容及技术水平分析
  包括项目的主要研究和推广应用示范内容、关键技术、技术路线及应用系统结构。该项技术水平、创新点、应用领域、成果来源、国内外相关技术的发展比较等。
  (二)项目承担单位研究开发基础条件
  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条件、技术力量、技术团队、产业化条件、财务管理状况和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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