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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信息安全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信息安全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经信安全〔2012〕3号)


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工业集团(控股)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信息安全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天津市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工作部署,适应信息安全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提升信息安全专业化服务水平,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健康快速发展,市经信委将组织实施一批信息安全边界类、应用类及平台类项目,对重点项目予以资助。同时储备筛选一批项目,推荐申报工信部信息安全发展专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安全发展专项指导原则:

  面向信息安全市场需求,以发展安全可控信息安全产业为目标,以网络与信息安全关键核心技术及重点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为重点,优化信息安全产业结构,提高完善信息安全产品性能和功能,扶持骨干重点企业,提升信息安全产业竞争力,提高重要信息系统自主可控能力为指导原则。项目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我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围绕信息安全发展需求,统筹规划,整合力量,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二、信息安全发展专项选项重点:

  1.边界类项目:重点支持高性能防火墙、大规模入侵检测与防御、异常流量监测与清洗系统、高性能应用安全网关、统一威胁管理平台、高性能网络隔离与交换系统、网络行为监控系统、恶意代码与病毒检测与防护系统等部署在网络设备或安全域边界上的网络与边界安全类产品。

  2.应用类项目: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病毒木马识别引擎、反钓鱼反欺诈反恶意网址系统、终端接入控制、主动防御等终端安全防护产品。安全芯片应用、数据加密、安全数据库、容灾备份和数据恢复等保障存储数据安全相关产品。网站安全监测与防护、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等建设项目。

  3.平台类项目:重点支持基于云计算、物联网、三网融合、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安全平台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项目应结合本地区或本单位实际情况,有明确的应用需求,具备先进技术和实用性,并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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