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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通知


  (三)维护学生利益。改制高中清理规范过程中,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保证学生正常完成学业。

  (四)搞好清产核资。区县教育局要全面负责改制高中的清产核资工作,依法清点回收国有资产和办学期间添置的全部教学仪器设施,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保障经费投入。改制高中回归公办后,区县人民政府要保证学校的经费投入,切实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的“三保”要求。

  附件:
  1.天津市改制普通高中学校名单
  2.天津市改制普通高中清理规范工作统计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天津市改制普通高中学校名单

 

区 县

学校名称

1

河西区

华宁中学

2

河西区

津沽实验中学

3

河西区

卓群高级中学

4

河西区

津海中学

5

河西区

精治中学

6

河东区

育杰高级中学

7

南开区

南开艺术中学

8

南开区

南开光明中学

9

红桥区

协同中学

10

塘沽区

育华学校

11

北辰区

华辰学校

12

北辰区

天辰高中

13

宝坻区

育英中学

14

蓟 县

蓟州中学

15

静海县

光明中学

16

宁河县

永兴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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