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直属高校学生食堂用油及面粉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地址:                       
  电话:                       

  配送单位(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址:                       
  电话:                       

  附件三:
  天津市高校学生食堂面粉供应标准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配送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2012年天津市高校学生食堂用食用油和面粉的供应商资质进行了公开招标。经公开招标,乙方被确定为2012年天津市高校学生食堂用面粉定点供应商,丙方为乙方确定的配送单位。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招投标文件,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一条 产品明细清单
  1.名称:强中筋小麦粉(一级)。
  2.厂家品名:
  3.规格:袋装25kg。
  4.价格:    元/袋(包括税费、运输费、包装费等费用的最终成交价格)。
  5.价格协商:乙方提供产品价格应保持相对稳定。如在供货周期内,年中节点小麦价格变化超过5%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公布的价格为准),下半年由市教委与乙方协商一次供货价格,若协商不能达成统一,则终止乙方供应商资格。
  第二条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产品质量要求及执行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或优于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2005)中关于强中筋小麦粉一级的有关技术指标要求(如有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产品的数量
  供货周期内强中筋小麦粉(一级)使用量估算:     吨(用量上下浮动范围不超过5%)。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