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校学生食堂伙食成本结构及核算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津教委〔2012〕4号)
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4号)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天津市高校学生食堂伙食成本结构及核算指导标准(试行)》,经2012年第一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天津市高校学生食堂伙食成本结构及核算指导标准(试行)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4号)文件精神,为规范高校学生食堂伙食成本结构及核算标准,形成合理的食堂饭菜价格定价机制,通过落实国家对高校食堂的各项优惠政策,达到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和质量的控制目标。
一、高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成本构成
高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由基本大伙(大众主副食)、风味伙食和经营性伙食构成 。
食堂基本大伙是指为保证广大学生的基本伙食需求的主副食品品种。主食包括米饭、馒头等常见品种,副食是指一般俗称的大锅菜。
高校食堂伙食成本构成要素: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原材料、调料等直接材料及操作经营区域的水、电、燃料费用,是食堂最主要的成本支出和核算要素。
2.间接成本
间接成本是指食堂经营、服务、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食品生产相关联的各项费用,包括日常维护维修费、低耗费、通信费、交通费、学习培训费、人员用工费用等。
二、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标准
(一)高校食堂伙食成本核算分类。
1.按核算性质分为单一饭菜的成本核算和班组经营目标控制核算。
单一饭菜的成本核算是指根据食品的经营性质在准确计量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或毛利率指标基础上,根据质价相符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食品的销售价格。
班组经营目标控制核算是指食堂以班组为基本核算单位,根据班组经营性质,在明确经营目标基础上,将班组当日(月度)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营业收入进行统计分析,从而实现对经营目标控制情况的科学评价。
2.按核算时效性分为日成本核算和月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