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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水利规划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水利规划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的通知
(浙水计〔2012〕17号)


各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精神,按照2012年全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和全省市级水利局长会议的要求,现将2012年全省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主要任务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规划和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围绕我省水利中心工作,以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问题为出发点,立足于科学规划、超前谋划,立足于加快前期工作、做深前期工作,全力做好2012年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为推动全省水利更好更快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不断完善水利规划体系。水利规划是做好顶层设计的重要抓手,要加快推进规划工作进度:一是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针对近段时间独流入海河流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年内完成钱塘江、瓯江和杭嘉湖流域综合规划的报批。二是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滩涂开发治理管理规划。按照水利部要求,完成浙江部分规划内容的编制工作。三是其他规划。尽早完成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修编工作,完成不少于20个县(市、区)的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试点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2012年全省水利规划工作任务见附件1。

  三、大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是确保水利建设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是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重要基础,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进度:一是治太五大项目,年内完成各项前期工作。二是独流入海河流治理项目。3月底前提交上报水利部的钱塘江、瓯江等治理工程可研报告,各地要力争上半年通过分县的可研批复。三是水资源保障工程。切实抓好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嘉善太浦河二期工程、千岛湖引水工程、朱溪水库、方溪水库、好溪水利枢纽工程、闲林水库、黄南水库和夏泽水库等水资源保障工程的前期工作。四是防洪排涝骨干工程。积极推进临海大田平原、台州洪家场浦和青龙浦等防洪排涝骨干工程前期工作。2012年全省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任务见附件2。

  四、强化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要紧紧围绕2012年全省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主要任务,加强相关管理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规划方面,各市要做好水利专业规划与综合规划、上下级规划之间的衔接工作;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做好衔接。项目前期方面,各市要加大前期投入,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前期进展,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要做好项目前期成果咨询和预审工作。为强化管理,要求每月5日前各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上报水利规划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格式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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