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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体育局体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体育局体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有关科教单位:

  为实施科教兴体战略,调动全省体育工作者学习理论、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增强我省体育科研创新能力,加强省体育局科研课题管理工作,促进体育科研课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将《陕西省体育局体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陕西省体育局体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体战略,调动全省体育工作者学习理论、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增强我省体育科研创新能力,加强省体育局科研课题管理工作,促进体育科研课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陕西省体育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安排,由省体育局组织和实施的体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研究范围包括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领域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第三条 陕西省体育局科教处负责省体育局科研课题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处协助做好哲学社会科学以及体育文化类课题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申报和立项

  第四条 省体育局根据陕西省体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在调研、汇集体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需求的基础上,确定年度体育科研课题指南,于每年年初向全省公布,课题分常规课题和攻关课题。
  第五条 在全省范围内具有相应科研能力、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保障的法人单位,可按照省体育每年的通知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进行申请,由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省体育局。
  第六条 常规课题为体育局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由申请单位自定具体研究目标的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为一年。课题负责人要求由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副处级以上的行政人员担任。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省体育局组织专家评估组对课题申请从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立项。
  第七条 攻关课题为已明确具体研究目标的省体育局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研究时间原则为两年。课题负责人要求由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处级以上的行政人员担任。省体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课题研究方案及课题组的科研力量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第三章 经费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八条 常规课题经费以自筹为主,课题完成后省体育局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一次性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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