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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气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拍发气象测报收费2项

  1、拍发水情报;

  2、拍发其他各类气象电报。

  (五)气象技术承包和技术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气象材料销售、仪器租赁。

  (六)连接有线专用气象电路收费2项

  1、50波特速率电器,每条电路每小时收费1.00元;

  2、75波特速率电器,每条电路每小时收费2.00元。

  三、规范保留以下气象服务收费项目

  (一)气象预报

  1、短时预报: 6小时预报30元/份;

  12小时预报50元/份;

  2、短期预报:24小时预报40元/份;

  48小时预报40元/份;

  72小时预报50元/份;

  3、周预报:80元/份·次;

  4、旬预报:100元/份·次;

  5、月预测:300元/份;

  6、季预测:800元/份;

  7、汛期预测:2000元/份(6-9月);

  8、年预测:1200元/份。

  本省区域内预报按气象台站数计算,为用户提供的专业气象预报价格面议。

  (二)气象资料

序号

项  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基本资料

逐时值

每个数据

0.50

 

逐日值

0.80

 

逐月值

1.20

 

逐年值

5.00

 

2

极值或异常值

 

100

 

3

逐日天气实况

逐 日

300

 

4

资料加工

旬 值

每个数据

8.00

 

月 值

20.00

 

年 值

40.00

10年以内

5

气象资料公证

 

500

 

6

航 危 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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