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大学科技园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各高校特长学科、研发资源优势,积极与驻区高校(包括省内外其他一些知名高校)分别共建1所大学科技园,并坚持“每个大学科技园聚焦发展一两个主导产业”原则,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有效推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产业技术创新、高端人才创业和创业企业孵化成长。到2015年,大学科技园创业创新载体面积达 100 万平方米以上。按照“产业技术研究院+学科型公司”的院地、校地结合模式,推进工业技术创新中心、激光技术研究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促进知识技术化、技术工程化,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进程。“十二五”引进高端研发机构16家,新建企业技术中心3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家,科技公共服务平台12个。
推进创新型开发区建设。加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转型,从外延扩张向内生增长转变,从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粗放经营向创新发展转变,显著提升开发区内生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 70%。加强开发区与孵化器、创新平台对接,促使孵化毕业企业在本地产业化。完善中国南京液晶谷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围绕 LCD、LED、OLED、激光、太阳能光伏和电子装备“5+1”产品方向,大力推进面板、材料、器件、整机、装备等项目,到2015年年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光电显示产业基地。加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片区转型升级,大力实施科技人才战略和产业高端化战略,加快调整以加工制造为主体的经济结构,逐步退出传统制造业领域,不断提高创新型经济和服务经济的比重,建设科技型企业研发基地、总部基地。
(三)围绕形成创业创新和自然环境“双生态”体系,大力建设影响力强的生态园
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大财政引导性科技投入力度,确保每年地区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年增长幅度。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形成与科技创业创新相匹配的政策环境。成立栖霞区科技发展投资公司,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原则,优化资本运作,全力增强资金要素供给能力。推动创投、风投公司发展,支持科技银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建设,做大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规模,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各阶段科技型项目提供全程金融支持。到2015年,科学城内注册的创投和风投公司超过20家,基金规模超过30亿元。制定实施科技创业企业上市辅导计划,到2015年,实现科技创业企业境内外辅导上市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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