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5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测绘局更名为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重新规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为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的行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厅级事业局。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图审查工作职责。
(三)将基础测绘及其他重要测绘的具体技术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四)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地理信息获取与开发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开展测绘基础研究和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测绘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管理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经费、专项资金。
(二)负责全省基础测绘、海洋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责任。按规定权限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资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开发应用等测绘活动;负责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按照规定负责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本省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初审;监督管理全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全省性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组织、指导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编制并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审核并根据授权公布全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省地理信息共享和交换平台建设管理;负责全省地理信息要素变化监测和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省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指导、监督全省各类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的管理和全省测量标志等基础设施的保护;管理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汇交工作;负责测绘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监管工作;负责提供省级基础测绘成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