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监察部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启用计价器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
(九)市委宣传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宣传引导启用计价器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指导、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
(十)法制部门职责:负责出租汽车启用计价器工作有关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
(十一)综合执法部门职责:对出租汽车侵占人行道路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启用出租汽车计价器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本溪市启用出租汽车计价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
组 长: 王世伟 市长
副组长: 陈继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盖成立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赵正友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 马 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克明 市交通局局长
毕西安 市信访局局长
王和平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成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增嘉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溪洋 市物价局副局长
林中虎 市质监局副局长
徐贵军 市地税局副局长
付廷贵 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 鹏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启用计价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克明(兼)。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启用出租汽车计价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此项工作提升到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本溪的高度来抓,落实工作职责,确保计价器顺利启用。
(二)各司其责,加强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密切协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妥善处理矛盾纠纷、违章违法行为和信访稳定问题。
(三)强化监管,严肃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经营行为,努力创造明礼诚信、热情服务、公平有序、文明经营的出租汽车市场环境。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及任何人借机变相增加经营者负担,制造不稳定因素。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