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国家生态城市的要求,全面推进坪山低碳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强化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建立绿色生态保障系统。
一、强化低碳发展
按照“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基本原则,在低碳产业发展、低碳城市建设、低碳生活推广上先行先试,开展碳源碳汇全面普查,构建低碳发展指标体系,建立低碳节能的能耗限额制度,开拓低碳节能的能源服务市场,科学引导和推动低碳发展。
建立低碳产业园。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建设和发展新区产业园,设立生态门槛,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入驻新区。争取国家的最新政策和技术标准在新区优先试验,争取国家相关低碳示范项目落户新区。着力发展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新能源开发和技术的进步创新。建立退出补偿机制,坚决淘汰严重耗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力,关闭国家规定的产能过剩企业。“十二五”期间,以每年20%的速度逐步淘汰和转移落后产能、重污染企业。
建设低碳城区。按照低碳标准、生态环保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坪山中心区和坪山河流域规划建设为试点,探索低冲击开发模式。大力推进低碳技术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构建城区建设的“四大绿色系统”。以低碳社区为载体,建设1-2个标杆性低碳社区,促进低碳技术的集成应用。
城区建设的“四大绿色系统”:
● 绿色交通系统:推进智能化交通及设施建设,减少迂回运输、重复运输、空车运输,降低碳排放。开展新区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充电桩的规划建设,大力推广天然气汽车、油电混合动力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减轻交通对环境的压力。
● 绿色能源系统:在新区的城市开发建设中大力提倡使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有机垃圾产生的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 绿色建筑系统:按照《低碳住宅技术体系框架及减排指标》的要求,从“低碳用能、低碳设计、低碳构造、低碳运营、低碳排放、低碳营造、低碳用材、植绿碳汇”八大方面推行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十二五”期间,建成绿色建筑面积约710万平方米。
● 绿色环境系统:科学构建完善的垃圾回收、污水排放、中水利用和雨水收集系统;科学选址建设资源管理中心,统一处理固体垃圾和污水;加强建设城市绿色生态系统,营造立体化绿色空间,培育城市“碳中和”能力,打造最佳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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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低碳生活。积极开展低碳主题科普宣传活动,推广低碳环保理念。大力倡导低碳消费,鼓励使用绿色节能产品。积极引导个人和组织进行碳补偿,提高新区的固碳增汇能力。
二、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加强全区水环境、大气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以及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噪声控制。对高耗能、重污染行业进行治理整顿,建立防治工业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布局监控站点,采取GIS技术,建立生态环境信息数据库,实行数字化网络化监控全覆盖,全方位完善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加强信息共享和综合评价,定期发布跟踪评估报告。
加快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坪山河、田脚水、田坑水流域综合整治进度,开展新区污水截排工作,提高城市污水管网覆盖率与污水收集率。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深度处理及初雨水处理工程,到2015年,实现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100%。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对重点工业大气污染源实施在线实时、自动、连续监控。加强对机动车、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管理,建立在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加强对车用燃油质量的监管,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标准,降低油气污染。推广清洁燃料汽车,提倡公共交通。到2015年,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60天以上。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配置与城区发展实际需求相符的环卫公共设施与环卫机械设备,提高环卫日常作业与突发应急服务效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到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快完成降噪改造工程,推进主要交通干道声屏障工程建设。加大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的建筑施工单位的查处力度。力争到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高于60/50分贝(昼间/夜间),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得高于70/55分贝(昼间/夜间)。
三、加快绿色生态系统建设
严格执行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对辖区内的松子坑水库、大山陂-矿山水库等水源保护区、坪山河以及马峦山、聚龙山等生态组团严格控制开发。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营建水土保持涵养林和生态湿地保护区,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构建多条生态廊道,建成若干生态组团,营造生态人居环境,打造新区绿色生态系统,增强碳汇能力。到2015年,实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
生态廊道。加快推进市政走廊绿化工程,建设南北向的市政生态廊道,向北联系松子坑水源生态区,向南联系马峦山体。沿坪山河建设带状湿地公园,连接燕子岭公园、聚龙山公园等组团绿核,形成东西向生态廊道,共同构成新区绿色生态系统的廊道骨架,沟通新区内外生态网络。
生态组团。新建一批生态公园、郊野公园、市政公园、社区公园等,结合原有的坪山公园、坑梓公园以及自然分布的夹圳岭、长岗岭、五马峰等丘陵园地,共同构成以坪山河为中心,南北均衡分布,错落有致的绿色生态组团,为市民的公共活动创造良好的空间场所。
生态人居。推进城市绿道网和社区绿道网建设,沿坪山河两岸构建绿色慢行交通系统,打造基本覆盖全区的绿道网络。推进多样化的居住区绿化建设,依托新区自然生态绿地,因地制宜布置小区公园、小游园等,构建起“园在城中,家在园中,绿在家中”的生态宜居环境。
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
● 重点区域保育项目:加快推进大山陂-矿山水库水源保护林建设、聚龙山湿地生态园建设、全市饮用水源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
● 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坪山河水质达标工程、坪山河流域综合整治相关工程、坪山河流域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坪山河流域北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坪山河流域南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田坑水流域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田脚水流域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龙田污水厂深度处理一期工程、沙田污水厂深度处理一期工程、田坑水流域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大工业区排洪系统工程、坪山河流域大工业区管网完善一期工程等项目的建设。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加快推进坪山鸭湖临时垃圾填埋场优化工程等项目建设。
● 绿色生态系统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坪山儿童公园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绿道网和社区绿道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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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推进区域合作
积极推进深莞惠一体化,提升珠江口东岸经济圈竞争力,面向全国建立多层次的合作,增强新区实力,发挥新区作为深圳辐射粤东、海峡西岸地区的桥头堡作用,建立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加强与市内相关地区的合作
以特区一体化为契机,加快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区与市内相关地区的进一步联系,加强资源的整合利用,推动功能的互补共进,共同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加强与市中心区的联系。加快推进轨道14号线(深惠城际线)的前期工作,全力争取厦深铁路深圳区段实现捷运化,加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完善,推进特区一体化,强化与市中心区的联系,主动接受中心区的辐射,承接产业转移,聚集高素质人才,全面融入特区。加快坪盐通道的研究建设,加强与盐田港及平湖铁路枢纽站的合作,催生海铁多式联运,推进珠江口东岸大物流圈的形成。
加强与龙岗中心区的联系。加快推进轨道3号线延长段建设和推动轨道12号线的前期工作,加强与龙岗中心城的联系,打造次区域商务中心,辐射深莞惠三地交界地区乃至粤东区域。
加强与大鹏半岛的合作。打通新区与大鹏半岛的交通通道,加大对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共同开发,加强与大鹏半岛的旅游开发与合作,实现山海联动、生态文化与历史民俗文化互融,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东部旅游度假胜地。
二、加强与惠州及粤东地区的合作
在《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深莞惠三市城市(乡)规划紧密合作框架协议》下,加强与惠州及粤东地区的合作,加快推进和融入珠三角地区的区域发展,发挥深圳辐射粤东地区桥头堡的作用。
加强与惠阳区、大亚湾区的合作。成立坪大惠合作办公室,加快建立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合作机制,着力加强与惠阳区、大亚湾区的交流与合作。以新能源产业合作示范区的建设为突破口,将新区与大亚湾区的同城化作为深惠一体化的试点。加强规划协调对接,为两区合作共建提供规划指导;加强产业发展研究,推进两区产业互补差异化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对接共建、生态环境联防共治、城市服务融合共享,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