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类别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科信局申报受理窗口。
申报受理窗口设在广州科技孵化企业协会。(地址:广州天河东路242号,联系人:蒲军、王雪峰,联系电话:87502961、87502959)
四、其他事项
凡在2011年已提交专项资金申报(2011、2012年度),但未接到我局资助通知的申报单位和项目,如需继续申报,需按要求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韩艳红
联系电话:83124747
传真:83124735
附件5
2013年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申报指南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我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12338”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程,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根据《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穗科函字〔2009〕243号)的要求,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13年我市企业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专项申报(专题编号:0501)。本专项将重点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技术创新活动,带动人才集聚和创新投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和重点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一、申报要求
(一)在广州市区域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研究开发机构设在广州。
(二)企业管理层创新意识强,重视科研开发工作,已建立研发机构或区级工程中心,并已取得研发科技成果,有相应的运作和管理机制,运行正常。
(三)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创新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及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申报市工程中心。
(四)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要满足以下条件:
1.市重点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在5亿元以上,前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5%,或不少于2000万元,批准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以上要求。
2.市一般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在1亿元以上,前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4%,或不少于1000万元,批准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以上要求。
3.属市重点扶持产业的领先企业,传统产业中具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可下调20%。
(五)科研技术水平在行业、领域中领先,具有研究开发所需的技术设备,拥有研究开发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和不少于30人的产业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传统产业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可下调为8%。
(六)与科技界、产业界有紧密的联系,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
(七)市工程中心组建目标和技术发展定位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
二、申报材料
(一)组建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申报系统中的模板编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研发费用支出证明材料。大中型企业必须提供省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年表,其它企业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包含该内容的报告。
三、注意事项
(一)市工程中心应按照科学、民主、高效的原则组建。建设期一般为2~3年,组建经费以企业投入为主,市财政科技经费对市工程中心给予引导经费支持。市财政投入的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工程中心所需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及技术软件,不作为课题研究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经费要专款专用,列专帐管理,按签定的科技计划合同书预算开支。
(二)市工程中心组建期满,由市科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按《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和签定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确定的任务目标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授予“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铭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蔡凌宏 刘琦
联系电话:83124625 83491558
附件6
2013年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是我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2012年广州市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将根据当前经济形势,紧密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华南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结合我市科技、经济发展特点,科学配置、合理布局,搭建具有广州特色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推动我市科研条件工作发展。
实施原则:既有继承,保持延续性,又有创新;既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既要与支柱产业相结合,又要突出重点和亮点,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支持市属科研机构的改革与发展。
一、申报内容
专题一、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编号:0601)
申报单位:各类科研机构、高校、企业。
申报形式:自由申报。
项目内容:
1.新建重点实验室:坚持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要任务,在原有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配合我市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坚持“择优、择重、择需”的原则,合理布局,为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和科技进步提供条件支撑。
2.对经过培育升级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给予支持。
3.建立企业重点实验室:根据广州市科技发展需求及产业特色,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布局,有重点、有步骤地从具有创新优势的拟上市的骨干企业中遴选建设。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