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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13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申报内容

  申报单位结合自身的优势,围绕以下内容自由选题申报:

  专题一、科普基地建设项目

  子专题1、创建科普基地建设项目(编号:0301)

  指各级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正在筹建、或已建成但尚未认定为广州市科普基地的、具有科技内涵和较强科学普及功能的科普场所建设项目。

  要求:申报创建科普基地建设项目的依托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有可操作性的规划建设方案,申报项目已经纳入本单位建设规划,有开办科普场所用房,有专业队伍,并且单位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配套资金投入,能够确保项目良好运行。通过实物展示、情景模拟等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展示手段,向公众弘扬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

  子专题2、科普基地创新和改造项目(编号:0302)

  指经国家、广东省、广州市认定的科普基地,为进一步推进科普发展,按照公众科普需求开设的创新项目,以及由于科普内容过时、展示手段陈旧、设施损坏较严重等原因,急需改造或更新的项目。

  要求:基地运行状况良好,能积极参加各种重大科普活动;依托单位自身有积极的项目创新和改造愿望,自筹资金到位,工作方案比较成熟完善。

  专题二、科普作品创作项目(编号:0303)

  重点支持符合现代科技发展、内容新颖、构思独特、时代性强、科学性强、科学精神与艺术感召力相得益彰,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原创作品的创作。包括:

  1、科普类图书,包括专著、丛书、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等。

  2、各类电视科普动漫作品、剧本、音像制品、公益广告等。

  3、科普类挂图、科普宣传画册、科普宣传单张。

  专题三、科学大使计划项目(编号:0304)

  按照《广州市科学大使行动计划方案》的要求,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科普基地等建设科学大使计划实施公共平台,支持有志于参与科学传播的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开展各类科学传播活动。

  要求:

  1、申报科学大使计划实施公共平台项目的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统筹协调和督促管理能力,组织发动一批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传播,针对明确的对接合作单位,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一批活动项目。

  2、申报科学大使项目要求以明确的活动主题,对青少年、社区居民、企业职工、领导干部以及农民等受众群体,开展科学探究和科学体验、科普讲座、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要求有明确的对接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

  专题四、科普活动项目(编号:0305)

  围绕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举办具有创新和提升广州市科普活动品牌的项目,申报项目应有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配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包括:

  1、科学普及活动项目。围绕广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智慧城市,营造科学创新氛围,举办各种类型的科普讲座、科技发展前沿报告和科研创新成果宣讲,以及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具备显示度的大型主题科普活动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将其研究成果向社会公众进行普及。

  2、科普展示项目。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广州产业发展重点内容,参考国外先进的科学传播方式,开展各种具有创新形式的科普活动。要求项目内容鲜明,展示方式独特,具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

  专题五、科普理论研究(编号:0306)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普基地等围绕政府在科普工作中的作用、科技资源科普化、企事业单位科普能力建设、科普与旅游结合的运行机制和模式、科普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要求:

  1、申报单位具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熟悉科普理论研究的研究人员组成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

  2、必须提供项目研究成果简要提纲作为项目申报的补充材料。

  专题六、科普合作平台建设

  子专题1、传媒科普合作平台项目(编号:0307)

  鼓励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移动传媒等公众传媒与科技界的合作,以联合举办专栏、开设专题节目、制作专题片或其他方式,进行科普宣传。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社区、中小学校等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宣传。

  要求:

  申报单位具有独立组织和创意策划科普宣传内容的能力,并提供双方合作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项目申报补充材料。

  子专题2、科普联盟合作平台项目(编号:0308)

  鼓励科普基地联盟开展联盟基础平台搭建、基地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科普能力建设、联盟品牌宣传与推广等工作,优化、整合各类科普资源,为公众提供全面科普服务。鼓励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与科普基地联盟合作,联合开展科普活动,或探索科普产品创作和科普产业化发展。

  要求:

  与科普基地联盟合作的,申报单位需提供双方合作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项目申报补充材料。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网上填写《广州市科普项目申报书》,打印一式5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主管部门或区、县级市科信局审核。申报项目的辅助证明材料(如规划方案、活动方案、合作单位合作协议、单位性质、科普设施照片等)由申报单位视情况独立装订提交。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级市科信局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控制申报项目质量,加具意见并盖章,将项目申报书送至受理点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估公司。超过申报截止时间将不再受理申报。

  四、联系方式

  受理点:广州市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8楼8A08室,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估公司。

  联系人:严波、周国基

  联系电话:81307221,81306851

  传真:81306851

  电子邮箱:mail@gzequity.cn

  联系处室: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林晓燕

  联系电话:83124720

  附件4
  2013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根据《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穗科信字[2011]260号),现开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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