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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数字办关于201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完善优化移动电子商务平台,面向全省移动客户及广大企事业提供移动商务、手机支付、二维码等电子商务应用(各电信运营商负责)。建设中欧商务技术合作门户网站及外经贸信息库(省贸促会负责)。

  (三)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依托航运交易中心及道路运输配货中心,培植第三、四方物流,提供陆海运输交易信息服务;推广货运枢纽站场信息化应用,提供城市配送、仓储配送、零担运输等物流信息服务,带动物流企业信息化;在交通物流运输企业推广生产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生产协同;整合电子口岸、运输政务、交通地理、交通动态位置等信息服务,推进物流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四)加快物联网推广应用

  建设物联网公共服务系统,优化物联网定位导航、统一支付、统一视讯和智能分析功能。推广物联网智能停车场应用,加快智能交通应用项目的覆盖及使用。依托电信运营商建设福建省物联网开放实验室。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系统(省信息化局牵头,省经贸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各电信运营商配合)。在龙岩市开展物联网应用基础服务平台试点(龙岩市数字办负责)。

  八、探索建设和服务新机制

  (一)提升信息化服务支撑能力

  建设完善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中心等数字福建运维支撑基地,探索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模式,培养信息化专业服务队伍,提升电子政务服务和支撑数字福建建设的能力,带动数字福建产业发展(省数字办牵头,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配合)。

  (二)完善信息化法律规章

  加快《福建省信息化条例》立法进程,力争尽快颁布实施。修改完善《数字福建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政务内外网云计算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法制办、省数字办负责)。

  (三)加强数字福建宣传培训

  做好“十二五”规划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以及网络、手机、微博等媒体宣传数字福建建设成果(省数字办负责)。开展物联网、云计算等人才培养工作,建立福建省物联网教育培训联盟(省教育厅、省数字办负责)。

  (四)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建设政务信息涉密网安全监管系统;完善国家保密监控管理平台;建设政务内外网云计算统一安全管理平台,保障政务内外网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省网安办、省国家保密局、省委机要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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