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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数字办关于201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推进卫生信息化应用

  实施乡、村卫生信息一体化管理和新农合村卫生所门诊结报。三级医院完成电子病历基本系统集成,县级综合医院实施区域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和健全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实施数据备份和系统容灾。在全省42家三级以上和10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广12320预约诊疗服务(省卫生厅负责)

  (三)开展城市移动信息化应用

  建成无线城市群综合门户平台,整合各类民生信源,实现政府办事指南、水电煤气、公积金、社保等公共事业费用查询支付、公众出行、校园教育、健康信息等服务。建设手机视频点播平台,开展城市视频监控应用,加强各类视频信息共享(各电信运营商负责)。

  (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完成社区人口业务协同平台、社区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和平台建设,实现集成和信息共享。在社区推广应用政务家政便民热线、社区视频监控、社区平安联防、社区电子公告、社区党员远程教育电视等信息化应用(省民政厅负责)。

  (五)拓展社会保障信息服务

  启动金保工程二期,推动各险种业务系统一体化,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办理社保业务。加快建设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和扩大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覆盖范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六)提升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水平

  推广道路客运公共信息系统,实现全省一级、二级客运站联网售票。整合建立全省交通统一特服号,完善网站、服务热线、手机服务、交通广播等服务方式,构建交通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路网路况、客运票务等出行信息服务。开展城市公交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出台车载终端、终端通讯协议、平台数据交换等智能公交相关标准(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七、推进经济领域信息化

  (一)深化农村信息化应用

  完善全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新增4000个农村信息服务站点。继续推进福建新农村信息服务项目建设,并做好与武夷山、世纪之村等农村信息化项目的无缝衔接,完善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热线服务水平(省农办牵头、省农业厅、省信息化局配合)。

  (二)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发展完善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服务外包产业园,拓展福建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功能(福州、厦门、泉州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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