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定额站关于开展2012年度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定额站关于开展2012年度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标定字〔2012〕16号)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根据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49号部令)、《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1】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晋升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2009年4月1日前,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含暂定期一年)。
  (二)申报企业应达到149号部令规定的甲级资质标准条件。
  (三)至少有20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其中至少10名造价工程师)在现申报企业稳定执业一年以上。
  (四)申报企业在2009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之间应符合149号部令规定的乙级资质标准条件,期间未被资质管理部门下发过整改通知书。2009年4月1日前曾被资质管理部门限期整改的企业,在2009年4月1日前需整改合格。
  (五)申报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若连续两次被评定为B级以上(含B级),以鲁建标字[2010]6号和鲁建标字[2012]16 号文件公布为准,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此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由各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形成书面文件后统一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企业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企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晋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申请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及人员材料(附件1)、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材料(附件2)三部分,每部分单独装订成册。
  (一)企业晋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申请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企业晋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申请由申报企业自行提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详见本文件附件一)。
  (二)企业基本情况及人员材料(附件1)
  1、申报材料目录;
  2、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股东会决议;
  5、企业章程;
  6、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材料;
  7、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材料;
  8、股东出资协议;
  9、股东中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10、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11、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及技术职称批准文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毕业证书、从业经历证明;
  12、造价工程师材料(以每个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及技术职称批准文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员资料后附退休证;
  13、造价员材料(以每个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及技术职称批准文件、造价员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及劳动合同。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员材料后附退休证;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材料
  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与申报企业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或托管协议,由该人事代理机构核准盖章认可的《人事代理名单》,人事代理费用缴费发票;
  1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包括申报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由相应社保部门核准盖章认可的《企业员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表》,个人账户清单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专职专业人员养老保险查询密码,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业收款票据,缴纳养老保险的缴款凭证(支票存根、银行划款单或征缴结算收据)。
  (三)企业营业收入材料(附件2)
  1、申报材料目录;
  2、企业近3年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及其营业收入的汇总情况;
  3、近3年完成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与咨询收入明细一览表(详见本文件附件二);
  4、企业近3年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5、企业近3年开具的营业收入发票(记账联)及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万元以上收入需提供银行进账单;
  6、企业近3年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四、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1、申报材料中的专职专业人员劳动合同、人事代理证明材料、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营业税发票均须提供2009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连续36个月的材料;
  2、营业收入发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银行进账单所属时间均应在2009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之间,且截止日期距申报日期不能超过1个月;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中企业简介内容包括:企业简历、企业取得乙级造价资质时间及其变更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及其拥有其他资质情况等;
  4、企业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应与申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一致,营业执照副本需有2011年度年检合格记录;
  5、申报企业自有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即可,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应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
  6、企业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应有全体股东签字、手印。股东出资情况证明须由工商部门出具且时间应为2012年4月,并注明全体股东姓名及出资额;
  7、资质证书要提供企业现行资质证书和取得乙级满三年(包括乙级暂定期一年)的批准文件及相应资质证书,如企业涉及分立、合并、变更等事项的,须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及相应资质证书(副本);
  8、企业专职专业人员是指具有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资格的专职专业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同时具有造价师或造价员资格,专职专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应提供取得技术职称的批准文件且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要求;
  9、企业专职专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至2012年3月31日不满60周岁);
  10、企业所提供的劳动合同应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劳动合同范本格式相符,真实、有效且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
  11、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代理合同或托管协议应在有效期内;
  12、《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应包括申报企业名称、人员名单、缴费基数、缴费期限、个人社保号(代码)等);
  13、企业近3年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及其营业收入汇总情况的内容包括:完成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一览表(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对应)和与项目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一览表,企业营业收入及交纳营业税金额一览表等;
  14、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应每年按月份的顺序装订。税票或银行缴税凭证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计税金额、税率、纳税所属时期等信息,缴税科目应为营业税。未缴纳营业税的月份应提供营业税零申报报表,并由所属税务管理部门盖章;
  15、企业开具的营业发票及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附在营业税发票之后,企业跨地区开展的业务,需提供有效的咨询业务跨地区执业备案记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地区承接业务备案公告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表);
  16、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应符合示范文本的要求,在相关的报表附注中,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项收入相关内容;
  17、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使用A4幅面纸张,胶装成册,装订顺序按本文件要求排列(一式两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