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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四类培训。以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
  初任培训。要坚持全员培训、归口培训的培训管理要求,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未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试用期满后不能任职定级。坚持新录用公务员的宣誓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研究,努力提高培训管理效率和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更好促进新录用公务员尽快实现角色转换。
  任职培训。要以提高公务员履任新职的能力为核心,实行正、副处(科)级分别调训、分别培训的管理和教学模式。严格执行新任职公务员必须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参加任职培训的规定,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要积极探索实名调训等更加科学有效的培训管理新模式。
  在职培训。要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核心,围绕战略性目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确定重点培训内容,突出培训的实效性。“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和基本功培训。要积极创新在职培训的方式方法,努力使在职培训与学习型政府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网络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保证公务员每年累计培训时间达到各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
  专门业务培训。要以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为核心,在培训内容上要处理好理论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的关系,突出实用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特点,每年至少提出一项重点专门业务培训内容并组织开展有效的培训活动。
  2.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建设工程。在全省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和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重点开展以公务员职业道德内涵、作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知识培训,着力加强对基层一线、窗口部门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的培训。全省公务员每年参加职业道德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天或24学时。根据职业道德建设需要,编制全省统一规范的培训教材,开发20个培训课件,培训300名骨干教师,组建不少于30人的全省师资库。大力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定10个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基地,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争创“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活动,评选全省十大公务员职业道德楷模和十大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创新开展忠诚教育、公仆教育、勤政教育和廉洁教育。在各级培训机构中大力推广培训与教育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的时效性和吸引力,提升公务员的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增强公务员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
  3.建立公务员基本功训练长效机制。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基本功训练的层次和水平。把基本功训练作为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内容之一,长期列入各地区、各部门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真正实现基本功训练常态化。各市要对本地区新录用公务员集中进行基本功训练,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各地区、各部门要在重点围绕公文写作等六项必训科目开展基本功训练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务员自选科目的基本功训练工作。根据公务员的培训需求,各市每年要集中进行1-2个自选科目的基本功训练活动,并继续推进“以赛促练”的基本功训练方式。加强基本功训练研究,合理设置各具特色、符合需要的更多训练科目,切实提高基本功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公务员参加基本功训练的激励机制,逐步实行公务员基本功考试考核不过关,则不上岗、不评优、不提拔的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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