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2〕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促进“十二五”期间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更好实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群众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有力的行政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从全省工作的大局来认识、谋划和推进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和安排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增强培训服务的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公务员培训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