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2〕135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审核论证、验收、检查、监控程序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自2012年4月9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进行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中有关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进场的承重用扣件,是否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矩指标进场复验,有无复验报告。
(二)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的编制及审核情况。
(三)超过一定规模的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专家论证情况。
(四)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情况。
(五)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实体搭设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确保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对各自辖区内的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较多、性质严重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