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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煤炭经营企业全面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七、其他要求
  上述材料应确保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备原件核对。全部材料用A4纸复印,按照报送材料序号编制目录,采取活页形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及Excell电子表格(附件2)资料一并报送(有关表格可在广州经贸网:http://www.gzii.gov.cn“经贸委文告”栏下载);有关的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syhyxh_gz@163.com。
  (一)材料报送时间:于4月10日至20日
  (二)材料报送地点: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612室(广州市石油行业协会),
  (三)广州市石油协会:联系电话:83126441、联系人:陈冬英
  广州市经贸委特商处:联系电话:83123864、联系人:欧阳忠巍

  附件:1.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表
  2.煤炭经营资格证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1
  2011年度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一、煤炭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经营方式

 

资格证编号

 

注册资本

 

储煤场地面积(m 2

 

从业人数

 

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

 

法定代表人电话(办公)

 

股东及出资情况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二、煤炭经营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项   目

单 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

2011年

2010年

购进煤炭总量

万吨

  

其中:进口煤量

万吨

  

购进煤炭平均价格

元/吨

  

购进煤炭总成本

万元

  

煤炭销售总量

万吨

  

煤炭销售平均价格

元/吨

  

煤炭销售总收入

万元

  

年末库存煤炭

万吨

  

煤炭经营利润总额

万元

  

平均吨煤利润

元/吨

  

应缴各种税金

万元

  

 其中:1、增值税

万元

  

    2、所得税

万元

  

已缴各种税金

万元

  

 其中:1、增值税

万元

  

    2、所得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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