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省“网上行政服务工程”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经济信息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监察厅等相关单位,研究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方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服务中心之间、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之间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电子监察,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和联网核查事宜。
十六、完善招商服务上下联动功能。充分发挥省招商服务中心牵头作用,完善省招商服务网络平台信息集中发布、政策咨询和招商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功能。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功能共用、前后互动、上下联动的全省招商服务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招商项目落地审批、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切实为来皖投资客商提供“规范、阳光、高效”服务。
十七、推进招投标服务统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络,积极推广招投标服务平台与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省监察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招投标监管制度改革,依托省政务服务中心加快组建省招投标服务中心,为省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统一平台和服务。
十八、加强省服务中心自身建设。按照“省内龙头,全国一流”的目标,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拓展服务功能,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和方式方法,全面推进“二次创业”,在打造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按照“忠诚、勤奋、负责、厚德、律己”的要求,认真抓好中心机关和窗口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学习、效能、文化和队伍作风等方面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发挥示范作用。
十九、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配套制度。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各地要制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自由裁量基准,对自由裁量分档设限。各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机构负责制订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评细则,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服务对象以及网民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省政务公开办研究制订全省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管理办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示范点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