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供水、供电、供热等涉及民生的领域,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总结推广办事公开标准化经验,编制和公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各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制订本行业、本系统办事公开基本规范,把推进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监督检查。
八、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城市街道政务公开与社区居务公开的有机衔接。探索在乡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方式,有条件的地区要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为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综治信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代办点,探索将代办点建设纳入民生工程,推行农村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
九、加强网络问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网络微博等开设问政互动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对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
十、推进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函〔2011〕99号)。省政务公开、纪检监察、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联合编制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明确试点工作规范,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怀远县、宁国市、天长市和桐城市圆满完成国家试点任务。非试点县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建立、使用由电子政务网络、政府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应用及数据服务中心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组成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主动适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