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三)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条幅、现场咨询、举办文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走上广场街头,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四)学习培训宣传。通过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座谈会、举办专题培训班、理论研讨,将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文件纳入公务员培训、依法行政培训内容等形式,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和培训工作,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其他宣传形式。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发表署名文章、发送手机短信、开通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成果,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3月-4月)。各地、各部门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2年5-6月)。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2012年7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反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完善。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要克服形式主义,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加强政府部门与群众互动。

  2.落实责任分工。各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机构会同宣传部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做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扎实、有序地组织好宣传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并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做好本系统集中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省及各市主要新闻媒体要按照工作部署,积极配合本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机构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形成一定的宣传声势。邀请中央驻皖新闻单位参加相关采访报道活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