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2〕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市、县委宣传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省直各新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扎实推进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建设美好安徽创造更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文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我省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基本情况及成效,政务服务中心10年来发展历程和典型经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公开情况等。
三、宣传形式
宣传形式力求灵活多样,注重实效。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知晓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实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及典型经验、典型做法,进一步提高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政府网站宣传。发挥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在网站开辟专栏,举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上访谈活动,加大集中学习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