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平台,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深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乐学、勤学、善学、比学的浓厚氛围。按照“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加强实践历练”的要求,制定并落实《2012年度党员培训计划》,加大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力度,确保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局机关党委要会同宣教中心,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题,制作1至2部党员教育电视片,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教材,所需经费由局专项拨付。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抓好新党员、关键岗位党员和一线党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完善述学、评学、督学制度和考核机制,年度总结时,党员干部必须在述职、述廉时进行述学,并接受群众评议,不断激发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以提高各级干部用法执法水平为目标,抓好“六五”普法工作。按照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要求,以不断提高局系统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宣传工作。通过个人自学、集体讨论、聘请专家专题讲座等形式,丰富党员干部法律知识。结合环境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干部职工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理解力和执行力,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环保执法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强基创先”工程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一)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化《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上半年,举办一期贯彻落实《条例》专题培训班,并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专项推动,增强用《条例》规范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第一季度,对基层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录进行统一规范,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生活质量。
(二)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开创天津环保发展新道路这一中心,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为主题,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新年度新承诺,并于3月底前完成公示。上半年,以“对照标准找差距,创先争优促发展”为主题,开展互比互看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和比学赶超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要继续发现、培养、选树新典型,“七一”前夕,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专项表彰,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注意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作法,在公开承诺、督诺践诺、民主评议、领导点评等四个方面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