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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规划局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规划局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为了做好“十二五”期间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天津市规划局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贯彻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天津市规划局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二○一一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天津市规划局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市规划建设系统法制领导小组的支持下,全局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局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依法经营与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为推进本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做好“十二五”期间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天津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市委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天津市规划建设交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天津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我市城乡规划、测绘、地名与城建档案事业发展需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本市“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紧密结合全局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实现城乡规划、测绘、地名与城建档案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提升公务员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增强社会公众的城乡规划法治意识,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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