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开展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考评的通知
(津农机监﹝2011﹞104号)
各区县农机局(中心):
按照市农机局关于印发《2011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 12月初将对各区县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内容
1、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各项指标落实情况;
2、“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情况;
3、对“平安农机”先进合作社(示范村)进行复评;
4、检查东丽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蓟县、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情况。
二、考评领导小组
市农机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价考核2011年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完成情况。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副局长胡伟担任,成员有各区县农机局(中心)分管农机监理工作的局长(主任)、农机监理站站长、市局安全监理处相关人员。
三、评价考核人员及分组
此次考评采取区县互查的方式,分3个组进行。
第一考评组:由市局副局长胡伟带队,成员:鲁付常(联络员)、何庆生及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蓟县分管监理工作的局长(主任)、监理站站长。考核区县: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蓟县。
第二考评组:由市局安全监理处处长薛桂来带队,成员:赵俊龙(联络员)及东丽区、西青区、滨海新区(大港)、静海县分管农机监理工作的局长(主任)、监理站站长。考评区县:东丽区、西青区、滨海新区大港、静海县。
第三考评组:由市局安全监理处副处长张发成带队,成员:沈孝均(联络员)、谷长山及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宝坻区、宁河县分管农机监理工作的局长(主任)、监理站站长。考核区县: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宝坻区、宁河县。
四、考评时间
2011年12月5日-9日,具体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
五、考评要求
1、各区县农机局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认真对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5份),并制作成多媒体演示稿,由区县监理站主要负责人向考评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