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高级职称比例:这是反映优秀运动队教练员队伍能力的指标,也是提高竞技运动水平的重要方面。目前,我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高级职称比例约为45%。我省建设体育强省的“优秀运动队教练员高级职称比例”指标目标值确定为50%以上。
(三)体育产业
12、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这是反映体育经济的发达程度的指标,体现了一个地区体育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及人们多元化体育需求的满足程度。2003年我省体育产业增加值73.4亿元,占当年GDP的0.59%。体育产业作为服务业的组成部分,根据《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在2004年基础上实现倍增”的要求,到2010年,我省体育产业增加值将有一定幅度增长。目前,国家体育总局已建立了体育产业指标统计体系,相关统计工作将于近期完成。我省建设体育强省的“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指标目标值待全国体育产业统计结果公布后确定。
13、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程度:各地抓住承办十运会的历史机遇,兴建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设备较为先进的体育场馆,这是进行体育产业开发的重要平台之一。体育场馆开发开放反映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和引导人们体育消费水平重要指标,既能增加体育部门收入,也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我省建设体育强省的“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程度”指标目标值确定为90%以上。
14、体育彩票年度销售总量全国排位:这是反映体育彩票发行情况的指标,是体育部门的生命线,既有总量的要求,也有增长的要求,纵向横向均可比较,更为科学合理。近几年,我省体育彩票销售总量连年攀升,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根据《意见》我省建设体育强省的“体育彩票年度销售总量全国排位”指标目标值确定为保持全国前3位。
(四)体育竞赛
15、县级以上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覆盖率:该项指标反映建立体育竞赛制度的普及程度,是表现体育特有魅力和活力的重要指标。目前,全省每四年举办一届省运会,各省辖市每四年举办一届市运会,有52个县(区、市)建立了县(区、市)体育运动会制度。根据《意见》,我省建设体育强省的“县级以上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覆盖率”指标目标值确定为100%。
16、每年承办全国体育竞赛数:该项指标反映举办高水平体育竞赛的活跃程度。2007年、2008年江苏承办全国体育竞赛数分别为101项次、122项次。根据《意见》,我省建设体育强省的“每年承办全国体育竞赛数”居全国前列,指标目标值确定为100项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