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假冒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法定检测机构鉴定检验,擅自粘贴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的行为;盗用其他企业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合格证、商标的行为。
(三)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产品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2012年要重点跟踪调查植保机械、卷帘机、田园管理机等设施农业机械的质量情况,各部门要及时通报反映跟踪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定期向相关生产和销售企业通报质量投诉及质量跟踪调查情况,督促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完善售后服务。
(四)充分发挥质量投诉体系动能。各区县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要进一步发挥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的作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疏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农民对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形成“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同时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行为,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案件,认真进行核查并及时搜集、汇总、公布各类农机质量信息,更好地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站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执法,提高农机质量监督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确保农机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农机打假社会氛围。一是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利用区县电视台、乡村广播等广泛宣传农机辨假识假知识。二是农机执法人员要利用执法检查的时机,将《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与农机销售、维修、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印刷成册,发放给农机维修和销售经营者,向他们宣传农机法律法规,使他们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三是执法人员在农村集市和农机市场,向广大农民宣传农机打假识假辨假知识,公布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热线电话,通过展板介绍、讲座宣传等活动,使农户充分认识农机产品质量对维护农民权益、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农民维权意识。
(三)组织开展放心农机进村镇活动。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等活动契机,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放心农机推介活动。通过实物、展板、宣传彩页等方式,向农民介绍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农机企业产品,引导农民科学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