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农机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管〔2010〕26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7月份以来,我省局部地区遭遇暴雨袭击,加上长江上中游来水量增加,我省长江、太湖、固城湖等主要河湖水位普遍长时间超过警戒水位,防汛形势严峻。为落实省防汛抗洪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防汛抗洪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成立农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落实责任制,做好防汛准备,落实具体措施。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和上报受灾情况。
二、做好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农业机械和农机人员投入到抗灾救灾第一线,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进行抗洪抢险、排涝降渍、灾后恢复生产、运送抗灾物资,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要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抗灾排涝机具,确保农机具状态完好。要加强抗灾物资储备和调度,掌握抗灾机具的种类和数量,调配储备充足的动力及排灌设施,协调石油供应部门,保障抗灾救灾燃油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