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机党〔2010〕9号)
各党支部:
根据局党组《关于在局系统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苏农机党〔2010〕11号)要求,现就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诺内容
公开承诺应围绕党组织“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和党员“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结合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进行承诺,内容要明确、具体,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各党支部要结合单位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加快农机化发展、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服务基层群众、发挥堡垒作用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
(二)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动力的重要方式。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高度重视,把公开承诺作为展示农机系统干部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认真负责地作出承诺。
二要分类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一般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要严格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党支部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各党支部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党支部公开承诺事项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经支部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承诺书由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员按要求作出承诺、填写承诺书,由所属党支部负责留存备查。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党支部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