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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2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

上海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2012年上海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

  2012年,本市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预防控制的各项措施,不断推进和深化艾滋病防治工作发展,进一步巩固本市遏制艾滋病上升的态势。

  一、明确和实施本市“十二五”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与任务

  1.组织制定和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十二五”行动计划目标和要求,明确本市“十二五”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策略和任务。各区县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市工作要求,组织制订和实施辖区和系统“十二五”艾滋病防治工作措施与要求。

  二、进一步扩大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教育覆盖面

  2.进一步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策宣讲力度,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团校的干部培训中开展有关艾滋病防治政策与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3.继续拓展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众艾滋病防治知识与政策的宣传与教育。按照国家工作要求,将宣传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纳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工作职责,加大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力度。

  4.继续组织初中及以上学校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加强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保证课时落实和教学效果。

  5.继续加强对农村居民、农民工、育龄妇女、出入境人员、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进一步提高知识知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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