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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举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举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川环办会〔2011〕76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水平,经厅批准,决定举办2011年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监管要求;固体废物进口管理规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介绍;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监管重点等。
  二、参加人员
  市、州环境保护局污控(危废)科(处)长;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管理人员1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固体废物进口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各1人。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7日至12月23日分三期举办,每期2天。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
  培训时间:2011年12月7日至12月8日(12月6日报到)
  报到地点:成都市金河宾馆(成都市金河路18号)
  总机:028-86642888 总服务台:028-86164022、86164023。
  参加单位:成都市、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自贡市、雅安市、阿坝州的环保部门和企业。
  第二期
  培训时间:2011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12月12日报到)
  培训地点:广汉市西园大酒店(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17号)
  联系人:杨晓英13778216019,0838-5359999
  参加单位: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巴中市、眉山市、乐山市、甘孜州的环保部门和企业。
  第三期
  培训时间:2011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12月20日报到)
  培训地点:广汉市西园大酒店(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17号)
  联系人:杨晓英13778216019,0838-5359999
  参加单位:资阳市、达州市、内江市、宜宾市、泸州市、攀枝花市、凉山州的环保部门和企业。
  四、培训要求
  (一)培训作为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途径,务必高度重视。各级环保部门要将本单位危险废物和化学品具体管理人员纳入培训,县级以上环保系统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要将本辖区固、危废产生种类多、年产量多或者环境管理薄弱的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列入培训对象。各市州多晶硅生产企业和四氯化硅处置企业必须参会。省厅指定的企业必须参会(名单另发)。
  (二)以市、州为单位于2011年11月25日前将培训回执(附后)上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并督促企业按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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