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2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陕西省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按照《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称《规划》)的要求,制定全省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紧密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以保证《规划》工作任务的落实为目标,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为重心,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制度,创新机制,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市县乡政府依法行政。
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市、县、区试点工作,并向乡镇政府延伸。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举办市县政府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研讨)班。(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规范和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提高市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素质。(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推进延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规范县级城市(县城)综合执法工作。研究探索下移行政执法重心,逐步实现直接面对群众的行政执法活动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省编办牵头、省政府法制办配合)
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体系,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保证基层行政机关执法经费的足额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负责)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保障决策合法科学,最大限度减少失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