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和单位2012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陕西保监局、省气象局《2012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2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陕西保监局、省气象局)
为促进我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不断提升农村保险服务水平,实现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安定祥和,现结合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情况和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实际,制订2012年度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以促进我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安定祥和为目的,以农户自愿为前提,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农业工作部署,逐步建立规范有序、服务到位的我省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业保险试点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是指各级政府将农业保险的组织推动纳入政府工作安排,并制订出台扶持政策和实施方案,以引导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规范发展,推动相关工作有效进行。
政策支持是指财政部门对农业保险保费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贴,以降低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农业企业、种养殖小区、合作组织等)的投保成本,提高投保积极性。
依法合规是指农业保险工作要遵守《
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
自主自愿是指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