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审经销商资料。生产企业通知推荐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将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011年资产负债表,经营及仓储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材料、聘用人员农机维修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经销企业加盖公章)送达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进行复审,复审时间:3月19日-3月20日。原件审核后立即退还。
(四)复审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用户名,真实录入相关信息。
(五)生产企业根据《四川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表》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授权经销区域和产品。
(六)四川省农业厅公布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经销商。
六、相关要求
(一)经销商的补贴产品销售范围为所在市(州)行政区域,即经销商在注册地所在市(州)范围内销售授权经销的补贴产品。
(二)生产企业应认真审核拟推荐经销商资质条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经销商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经销商未提供真实信息或者违法违规获得四川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农业部出台新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有关规定后,将按其规定和要求执行。
附表:四川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表
四川省农业厅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表:
四川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表
生产企业(盖章):
序号
| 授权经销区域
| 推荐经销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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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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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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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攀枝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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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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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德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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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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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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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遂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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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内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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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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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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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眉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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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南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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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宜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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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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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雅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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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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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巴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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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阿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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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甘孜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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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凉山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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