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推荐经销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应,规范经销商管理,保障购机者利益,保证我省农机购机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四川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推荐经销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销范围包括农业机械产品的企业;
(二)2011年1月1日前成立,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有效群体性投诉;
(三)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低于100万元;
(四)有固定的经营、仓储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从业人员,其中:有4名人员取得规范的农机维修相关专业资质证书,有1名熟悉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软件操作人员;具备上网功能计算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六)具备《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能力;
(七)遵纪守法,管理规范,财务制度、销售台账健全,依法开具销售发票。
二、四川省内生产企业在所在市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可自动获得本企业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
三、已被取消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的经销商不再具有四川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四、推荐方式
生产企业在我省的21个市(州)自主推荐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省农业厅统一对外公布。
五、推荐程序
(一)审核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生产企业根据我厅提出的经销商资质条件认真审核经销商。
(二)自主推荐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认真填写《四川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表》(见附表),于2012年3月20日前通过快递将《四川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表》寄达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 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1号A栋4楼;邮编:610036;联系电话:028-87516509;联系人:任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