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1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徐工混凝土建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徐征地通[2012]5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地[2011]519号文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通[2011]39号公告,徐州市国土资源局经对被征地村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关于徐州市2011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徐工混凝土建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条规定,现将该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面积
该项目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王庄村、中王庄村。需征收东王庄村集体土地227.0130亩,其中农用地224.8005亩,建设用地2.2125亩;中王庄村集体建设用地0.5355亩。被征收土地具体位置详见该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耕地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水田产值2200元/亩,旱地产值2000元/亩,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按照征收邻近耕地土地补偿费计算。
2、安置补助费标准: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标准,三类地区每人19000元。
3、青苗补偿费标准:水田1100元/亩,旱地1000元/亩,其他农用地参照邻近耕地标准计算。
4、地上附着物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清点登记,按照徐政发[2011]60号文件规定标准补偿。
三、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费用
1、东王庄村:征地补偿费用总计1057.0228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476.7297万元,安置补助费556.7万元,青苗补偿费23.5931万元。
2、中王庄村:征地补偿费用总计1.1781万元。
本项目征地补偿费用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