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乌鲁木齐市荣获自治区名牌产品和自治区著名商标企业的通报
(乌政办〔2012〕99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对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全市经济增长质量和水平、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荣获自治区名牌产品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和荣获自治区著名商标的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和奖励的企业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以受表彰奖励的企业为榜样,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争创国家和自治区名牌产品、国家和自治区驰(著)名商标意识、企业自主创新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争创更多的国家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为首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乌鲁木齐市荣获自治区名牌产品和自治区著名商标企业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荣获自治区名牌产品
和自治区著名商标企业名单
一、荣获自治区名牌产品企业(12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升晟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中国彩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泰昆禽肉加工有限公司
新疆新能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果业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金杨美家木业有限公司
新疆新世纪面粉有限公司
二、荣获自治区著名商标企业(16家)
乌鲁木齐迪灵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好幸福超市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银穗财务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