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全国消费促进月·广州欢乐购物嘉年华活动方案的通知
(穗经贸函〔2012〕228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扩内需、促消费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根据商务部有关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要求,我委决定以“千年商都 让生活更精彩”为主题,开展“广州欢乐购物嘉年华”系列活动。首次全市性大型促消费活动在2012年4-5月期间开展。为推进活动顺利开展,现将《“全国消费促进月·广州欢乐购物嘉年华”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推进实施。
“全国消费促进月·广州欢乐购物嘉年华”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确保完成我市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结合商务部有关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名称:全国消费促进月·广州欢乐购物嘉年华
二、活动主题:千年商都 让生活更精彩
三、活动架构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支持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广州商业总会、广州连锁经营协会、广州专业市场商会、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广州家庭服务业协会、广州电器维修行业协会,广州市美容美发化妆行业协会、广州洗衣洗涤行业协会、广州地区饮食行业协会、广州市饮食行业商会、广州西餐行业协会、广州市咖啡行业协会等有关行业协会
(四)参与单位:各大百货、超市、家电、购物中心、汽车销售、餐饮等商贸服务企业。
四、活动范围
(一)活动时间:首次活动在2012年4月至5月
(二)活动地点:在各区、县级市百货、超市、电器卖场、购物中心等大型零售企业、餐饮和服务企业、商业步行街。
五、活动内容
按照“政府引导、协会组织、企业联动、市场运作”方式,整合参与企业的场内和场外的促销活动资源,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广州欢乐购物嘉年华”活动,通过市区联动、政企合力,行业携手,整体向广大市民和游客推介广州良好的消费和服务环境,积极培育消费热点,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一)启动仪式。2012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在越秀区西湖路举行活动启动仪式(见附件1)。启动仪式由市经贸委与越秀区政府联合举办,邀请市领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领导致词。现场有关商业行业协会开展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