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流感大流行应对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组织管理
2.1 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建立市级应对流感大流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我市境内流感大流行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符合市级Ⅳ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工作要求,提请市政府批准,启动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入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阶段后,在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基础上,适时成立市应对流感大流行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我市境内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商务局、卫生局、台办、外办、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及徐州检验检疫局、工商局、观音机场等部门,以及军队和武警有关部门、市红十字会等组成,市卫生局为牵头单位。
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开展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在Ⅳ级应急响应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在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综合、交通口岸、医疗防疫、保障、宣传、科技、畜牧兽医、对外合作8个工作组,分别由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徐州检验检疫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市科技局、市农委等部门牵头组建。市指挥部成立后,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在上述8个工作组的基础上,增设社会治安组(共9个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建。
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予以确定。
2.2 专家委员会
市指挥部或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称市应急指挥机构)
下设专家委员会,由综合组或市卫生局负责联系。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3 应对准备
3.1 预案及方案制定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相应的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流感大流行学校防控方案。市农委负责制定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流感大流行应急监测、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卫生监督等技术方案。徐州检验检疫局负责制定流感大流行期间国境口岸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方案,并会同市交通运输局、民航观音机场制定流感大流行期间交通检疫工作方案。市旅游局负责制定流感大流行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方案。军队、武警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系统内部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3.2 疫苗准备